根据《解释》第1条和第4条的规定,除《民法通则》、《合同法》等基本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应当适用于建设工程合同外,建设工程合同存在以下五种情形也应认定无效:一是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工程纠纷案律师。二是没有资质等级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工程纠纷案律师。三是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工程纠纷案律师。四是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五是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晋城网络营销工程纠纷案律师特点。工程纠纷案律师。除此之外,就应当尽量认定合同有效。工程纠纷案律师。其次,对垫资条款不作无效处理。工程纠纷案律师。长期以来,人民法院认为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垫资,晋城网络营销工程纠纷案律师特点、带资条款或者当事人另行签订的垫资合同的性质为企业法人间违规拆借资金;工程纠纷案律师,晋城网络营销工程纠纷案律师特点。但对于是否应当认定垫资条款无效,却有不同的认识。工程纠纷案律师。《解释》第6条确立了垫资合同或垫资条款的有效处理原则。扬正气不畏强权,律佞邪凛然兴师!——刘强律师。晋城网络营销工程纠纷案律师特点
建设工程合同的解除问题。工程纠纷案律师。合同的解除,一般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形式。工程纠纷案律师。法定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形。工程纠纷案律师。《解释》第8条和第9条的规定主要是对合同法第94条关于合同解除权规定适用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具体化,其目的是通过明确解除合同的条件,防止合同随意被解除,从而保证建设工程合同***实际履行。工程纠纷案律师。《解释》第8条规定了发包人的解除权;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工程纠纷案律师。(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工程纠纷案律师。(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并拒绝修复的;(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工程纠纷案律师。唯该条(四)的规定与《解释》第4条规定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无效似乎有些矛盾,有待进一步研究。晋城网络营销工程纠纷案律师特点法律事务的高能战士,您的极强守护者。——刘强律师。
工程纠纷案律师。1、如果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发生争议后也没有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或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包括涉外合同的当事人,都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程纠纷案律师。在人民法院提起合同案诉讼,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工程纠纷案律师。2、经过诉讼程序或者仲裁程序产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或调解书,当事人应当履行。工程纠纷案律师。如果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不履行判决、仲裁裁决或调解书,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执行。工程纠纷案律师。执行也就是强制执行,即由人民法院采取强迫措施,促进义务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工程纠纷案律师。3、合同当事人在遇到合同争议时,究竟是通过协商,还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去解决,应当认真考虑对方当事人的态度、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自身的财力和人力等实际情况,权衡出对自己**为有利的争议解决对策。
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到公共安全,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都作出了许多具体规定。工程纠纷案律师。同时,建设工程质量也直接关系到工程价款的支付和修复费用的承担。工程纠纷案律师。《解释》第11条、第12条、第13条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不符合约定,建设工程质量缺陷以及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责任承担,作了集中规定。工程纠纷案律师。首先,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工程纠纷案律师。这实质上赋予了发包人变更合同的请求权。工程纠纷案律师。其次,对建设工程质量缺陷的造成,适用过错责任,不只规定承包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工程纠纷案律师。再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承包人只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责任。工程纠纷案律师。无论建设工程合同无效,还是有效,如果建设工程经修复**终仍被确认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款的,不应支持。为公、为正、不唯利;务实、务信、不误人。——刘强律师。
调解的开始《民事调解规定》第2条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工程纠纷案律师。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工程纠纷案律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调解在诉讼的各阶段、各审级中均可进行。工程纠纷案律师。具体来讲,法院在案件受理之后开庭之前可以进行调解,在庭审过程中可以进行调解,在二审中乃至在再审中也都可以进行调解。工程纠纷案律师。根据《民事调解规定》,调解可以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之前进行,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法院可以在答辩期满前进行调解。工程纠纷案律师。庭审中的调解,通常情况下是在法庭辩论结束后进行。工程纠纷案律师。根据司法实践,调解可以当庭进行,也可以在休庭之后另定日期进行。工程纠纷案律师。调解的开始,一般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主动提出建议,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开始调解。弘扬新风正气,正确用权为民。——刘强律师。晋城网络营销工程纠纷案律师特点
一心为民,服务至上。——刘强律师。晋城网络营销工程纠纷案律师特点
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工程纠纷案律师。这种违约纠纷的特点是,工程款是可以确定的,故这种纠纷法律比较简单。工程纠纷案律师。这类纠纷形成的主要原因发包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违约拖欠,主要表现为的发包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发包方有支付能力无故拖欠工程款。工程纠纷案律师。承包方可以充分利用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以及财产保全的方式提起诉讼依法**。工程纠纷案律师。关于违法分包问题引起的工程款纠纷。这种纠纷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工程纠纷案律师。这种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分包在程序上存在违法性或者名为分包实为转包,发包方事后不予承认分包合同的合法性,从而引起的纠纷。工程纠纷案律师。对于这类纠纷可以利用实际施工人的诉权进行解决或者根据发包方已经竣工验收合格或者已经投入使用的实际情况要求支付工程款。晋城网络营销工程纠纷案律师特点
刘强强总部位于迎泽大街50号交通大厦附近,是一家刘强律师现就职于山西梓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 刘强律师,视野开阔,思维活跃,逻辑严密,作风稳健,擅长民商、经济法(含合同法、公司法、房地产法、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从业十二年以来,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题的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的诉讼案件。 在刑事案件方面,刘强律师更有着坚实的刑事法律理论基础,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以缜密的刑辩思维,娴熟的刑辩技巧,雄辩的语言风格,不屈的勇气胆魄,在刑事案件中探寻正义。 在法律顾问方面,刘强律师则尽心尽力,为企业防患于未然,公司资产并购、债转股、公司重组并购、新三板上市、经济合同纠纷、债权资产置换、建筑工程纠纷。同时帮企业把控合同风险、完善劳资人事制度、完好地处理应收账款等,使企业在发展壮大之余亦没有后顾之忧。因此,很多企业对刘强律师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及干练的处事能力给予高度的评价和认同。 刘强律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娴熟的实践办案技巧,以专业的态度,用法律技能、真心与汗水为您提供高效的综合法律服务。的公司。刘强律师作为刘强律师现就职于山西梓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 刘强律师,视野开阔,思维活跃,逻辑严密,作风稳健,擅长民商、经济法(含合同法、公司法、房地产法、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从业十二年以来,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题的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的诉讼案件。 在刑事案件方面,刘强律师更有着坚实的刑事法律理论基础,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以缜密的刑辩思维,娴熟的刑辩技巧,雄辩的语言风格,不屈的勇气胆魄,在刑事案件中探寻正义。 在法律顾问方面,刘强律师则尽心尽力,为企业防患于未然,公司资产并购、债转股、公司重组并购、新三板上市、经济合同纠纷、债权资产置换、建筑工程纠纷。同时帮企业把控合同风险、完善劳资人事制度、完好地处理应收账款等,使企业在发展壮大之余亦没有后顾之忧。因此,很多企业对刘强律师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及干练的处事能力给予高度的评价和认同。 刘强律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娴熟的实践办案技巧,以专业的态度,用法律技能、真心与汗水为您提供高效的综合法律服务。的企业之一,为客户提供良好的法律咨询,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婚姻继承。刘强律师继续坚定不移地走高质量发展道路,既要实现基本面稳定增长,又要聚焦关键领域,实现转型再突破。刘强律师始终关注商务服务市场,以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实现与客户的成长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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